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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讓員工分請育嬰假 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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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-12-01 13:44
    〔記者張凱翔/台北報導〕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限「不予合併計算者」,原由雇主負擔的相關社會保險費可免繳納,原由受僱者負擔的保險費,也可遞延3年繳納。
    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    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    台北市勞動局解釋,生一個孩子可以請2年育嬰假,但過去「性平法」規定在2年期間若生了第2個孩子其育嬰假要「合併計算」,也就是請不到4年;今勞動部放寬解釋「性平法」第16條規定,若是雇主願意讓雇員「不合併計算」請育嬰假請到完整4年假期,多出來的假期期間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將由政府負擔,減輕資方壓力。
    勞動局說,只高雄育兒津貼要雙薪家庭父或母均有意請育嬰假,同時撫育未滿3歲子女者,即可以先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使其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能獲得津貼補助高雄育兒津貼,以確保家庭經濟無虞。高雄育兒津貼span>育嬰津貼單方可領1年 橘委籲排案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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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-12-10 12:54中央社 台北10日電


   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今天表示,她所提出的就業保險法條文修正案,是解決少子化問題,讓雙薪勞工家庭,能實質請領到一年的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,盼本會期能有機會審查並通過。

    陳怡潔於上會期提案修正「就業保險法」第19條之2,讓夫妻雙方同為受僱高雄育兒津貼勞工時,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獨自請領一年的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,希望讓雙薪勞工家庭,除了可以依照現行規定由夫妻雙方各請領6個月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外,亦可選擇由其中一方獨自請領一年,藉此落實政府原本規劃讓雙薪家庭父母合計可請領一年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的美意。

    陳怡潔今天在受訪時表示,該修正案提出後,有很多民眾打電話至辦公室或透過粉絲專業高雄育兒津貼留言私訊,詢問該提案進度,表達希望趕快通過該修正案,讓有需要請領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的家庭,能多種選擇,顯示該提案,是真正貼近勞工,反映勞工想法,提升勞工權益的提案。

    陳怡潔指出,目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已經把所有所屬行政單位預算審查完竣,且高度爭議性的「一例一休」勞基法修正案也已三讀完成,在排案上應該有更多的彈性,希望衛環委員會的召委,能協助將此已付委的修正草案排入議程審查。

    陳怡潔表示,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」第19條之2,是幫政府解決少子化問題,讓雙薪勞工家庭,能實質請領到一年之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,因此她呼籲衛環委員會的召委,應將此案於本會期休會前,排入委員會議程,實質審查討論,希望在本會期有機會三讀通過,幫助雙薪勞工家庭,並解決少子化問題。

    少子化﹒一例一休
    讓員工分請育嬰假 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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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-12-01 13:44
    〔記者張凱翔/台北報導〕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限「不予合併計算者」,原由雇主負擔的相關社會保險費可免繳納,原由受僱者負擔的保險費,也可遞延3年繳納。
    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    勞動部宣布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6條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假,自今日起雇主如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,雇主可免繳勞健保費。示意圖與文無關。(資料照)
    台北市勞動局解釋,生一個孩子可以請2年育嬰假,但過去「性平法」規定在2年期間若生了第2個孩子其育嬰假要「合併計算」,也就是請不到4年;今勞動部放寬解釋「性平法」第16條規定,若是雇主願意讓雇員「不合併計算」請育嬰假請到完整4年假期,多出來的假期期間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將由政府負擔,減輕資方壓力。
    勞動局說,只要雙薪家庭父或母均有意請育嬰假,同時撫育未滿3歲子女者,即可以先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使其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能獲得津貼補助,以確保家庭經濟無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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